采用煤巖學樣品機械拋光研磨專用金相分析顯微鏡
最后的兩步都是機械拋光,分別使用O.3μm和0.05μm的氧化鋁粉進
行研磨(1SO7404/5)。研磨時要使用表面具最細絨毛的布。建議在最后兩
步中對標本加大力度,以便最大程度地減少研磨面產生的不平整。在進行
最后一步時,要對標本進行超聲波清洗(用專用的燒杯),把兩種研磨劑混
合在專用的燒杯中。拋光之后也要對巖塊進行超聲波清洗。對煤巖學采用
的詳細和精確研磨和打光方案可參照ISO 7404/5的附錄A 4.2和A4.3。
上文略述與國際標準化組織(1SO)的方法本質相同,運用這些方法進行的拋
光效果相當,只是我們沒有采用煤巖學所涉及的特殊設備。判斷標本拋光
是否合乎要求的首要標志是觀察樹脂的表面,拋光好的標本表面光亮而且
可以像玻璃一樣反光,而表面無光澤表明拋光不合要求。最后拋光好的標
本要符合下列的標準(1SO 7404/5):
(1)平整,完全沒有高低不平的差異;
(2)表面無任何凹坑;
(3)表面無任何擦痕。
對于化石植物尤其是保存很好的“木”化石來說,可能會產生一個問
題,即研磨和打光過程中化石會吸收研磨劑中的水分。這會使得化石膨脹
,化石碎塊可能從標本上分離;當標本干燥后,失去的水分又會使標本的
表面由于收縮形成凹坑;包埋的樹脂甚至可能因木化石膨脹而破碎。對此
問題可能的解決方法是在研磨劑中改用化石材料不易吸收的液體,具體選
擇何種液體最為合適,主要取決于化石材料,并要通過實驗來決定,可能
包括了柴油和甘油。當換用不同液體時,標本應使用酒精清洗。
一旦對標本拋光后,就應該盡快用反光顯微鏡進行觀察或測量,因為
拋光面容易變暗或氧化。如果要對放置了較長時間的標本重新觀察時,建
議使用0,05p.m的氧化鋁粉末重新打光。